日前
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发布
2023年下半年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免考申请须知、毕业申请办证须知
这些事项要注意
↓↓↓
2023年下半年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免考申请须知
一、免考对象
根据《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的试行规定》(考委字〔89〕011号)要求,国家承认学历各类高校的研究生、本科与专科毕业生以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第二专业的(包括第三、第四专业),或持有国家认可的专业资格证书或非学历教育证书者,报考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可按规定申请免考部分课程。
二、免考申请时间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申请须在毕业申请办证前办理完成,否则不能参加当次毕业申请办证。2023年下半年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申请按考生网上申请—现场提交材料初审—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终审的流程开展。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11月15日9:00—21日16:00:考生网上免考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二)11月15日9:00—24日16:00:考生现场信息确认,具体确认办理时间由确认点或主考学校确定,工作日内办理。逾期未确认的,当次免考申请无效。
(三)11月15日9:00—24日16:00:确认点或主考学校审核。
(四)11月15日9:00—29日16:00: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终审。
(五)11月30日12:00:系统关闭,如考生在系统关闭前未完成缴费,本次免考申请无效。
三、免考申请渠道
(一)考生网上免考申请渠道: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平台或云南政务服务网“省教育厅→对自考考生免考课程、跨省转移课程的确认→对自考考生免考课程的确认”模块进行申请。
(二)考生现场信息确认。在网上提交申请后,社会考生和学分互认考生现场信息确认渠道不同,具体如下:
1.社会考生:填写完免考申请并提交后,自行前往所选确认点办理免考申请确认手续,并提交相关免考申请材料;
2.学分互认在校生:填写完免考申请并提交后,自行前往主考学校办理免考申请确认手续,并提交相关免考申请材料。
注:如申报渠道错误,本次免考不予受理。
(三)考生缴费。各确认点或主考学校应于规定时间内完成初审、提交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终审,终审通过的考生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标准为32元/科次,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终审通过、考生缴费成功的才算免考办理成功。考生缴费前请认真核验免考信息,缴费成功后无法退回。
(四)免考类型请登录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平台查看,免考系统仅在免考期间开放。
四、免考申请材料
(一)公共基础课和专业课免考办理材料
1.原学历毕业证原件及扫描件;
2.原学历《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原学历成绩单原件及扫描件(每页均须有考生信息并均加盖毕业学校教务处公章,须将办理免考需要使用到的课程及成绩用铅笔圈出);
4.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须考生本人手写签字)。
(二)证书免考办理材料
1.证书原件及扫描件;
2.证书网上查询截图;
3.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须考生本人手写签字)。
注:以上办理材料原件由确认点或主考学校审核完后退还考生,扫描件由考生本人上传到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平台。
五、免考说明
(一)免考取得的合格课程只能用于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办证。
(二)考生办理免考期间请保持通讯畅通。如考生免考申请被驳回,请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修改重新提交申请后,请确认点或主考学校重新初审,在规定时间内未修改并重新提交申请,当次免考申请无效。
(三)本次线上办理免考的,毕业申请办证时无须提交免考课程登记表,系统会自动生成《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审核单(样表)》。
(四)考生提供的免考申请材料须真实有效,凡伪造、涂改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一经查出,即取消免考、毕业办证资格,并按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023年下半年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毕业申请办证须知
一、毕业证书颁发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可申请毕业,按照本须知办理毕业手续,经审定无误后,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毕业证书,同时领取本人的《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以下简称《毕业生登记表》)。发证日期下半年统一标注为2023年12月30日。
二、毕业申请流程
2023年下半年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办证,按照课程合格成绩补录—本科毕业前置学历审核—考生网上毕业申请—确认点或主考学校网上初审—州(市)招生考试机构网上复审—省招生考试院网上终审的流程进行。
(一)课程合格成绩补录
申请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须考完申请毕业专业考试计划所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并于毕业申请前将全部成绩上传至“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平台”(以下简称管理平台)。凡管理平台不能查询到的成绩不能用于申请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
持有云南省自学考试课程合格证书、转入云南省考籍档案证明信和云南省自学考试实习(实验)考核合格成绩通知单,已在管理平台上查询到有关课程合格成绩的,其课程合格成绩以管理平台查询出的成绩为准,可直接用于申请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未能在管理平台上查询到有关课程合格成绩的,须进行成绩补录,补录成功的成绩可用于申请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
1.云南省自学考试课程合格证书
通过“13位(含字母)准考证”取得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可以用“12位准考证号”登录“管理平台”,在“我的成绩”—“13位准考证查询”菜单下输入“13位(含字母)准考证号”查询成绩。
1995年以前取得的云南省自学考试课程合格证书,未能在管理平台上查询到有关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须持云南省自学考试课程合格证书原件到确认点办理成绩补录,确认点验证后进行成绩补录,并收取原件存档备查。
2.转入云南省考籍档案证明信
2016年以前取得的转入云南省考籍档案证明信,未能在管理平台上查询到有关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须持转入云南省考籍档案证明信原件到确认点办理成绩补录,确认点验证后进行成绩补录,并收取原件存档备查。
3.云南省自学考试实习(实验)考核合格成绩通知单
云南省自学考试实习(实验)考核合格成绩通知单,未能在管理平台上查询到有关课程合格成绩的,须考生自行联系主考学校,主考学校验证后方可进行成绩补录。
(二)本科毕业前置学历审核
按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规定》要求,申请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的考生,须持有具备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含本科结业证);申请自学考试专科毕业的考生,无前置学历要求。
1.申请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的考生,须先在网上提交前置学历毕业证扫描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管理平台联通学信网接口,自动审核其前置学历。前置学历毕业时间应早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时间。前置学历审核结果仅当次毕业申请有效。
如因考生在获得专科(或以上)学历后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变更、升位等原因,导致管理平台未能查询到专科(或以上)学历信息,或因专科(或以上)学历信息与自学考试本科学历信息不符,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可携带前置学历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公安机关出具有关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社会考生到确认点、学分互认在校生到主考学校现场提交材料进行人工审核。确认点或主考学校审核原件后在复印件上签字盖章确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将复印件扫描上传至管理平台,由省招生考试院进行终审。
2.申请自学考试专科毕业证的考生,无需进行前置学历审核。
(三)考生网上毕业申请
申请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的考生,前置学历审核通过后,在网上提交本科毕业办证申请。申请自学考试专科毕业证的考生,无需进行前置学历审核,直接在网上提交专科毕业办证申请。学分互认在校生,如主考学校有其他要求,按主考学校要求办理。
考生网上毕业申请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有效身份证扫描件。
2.《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办证申请暨思想品德合格承诺书》。为确认考生毕业办证意愿,确保考生毕业信息及提交的材料真实无误,承诺思想品德合格,考生申请毕业办证时须提交本人签字确认的《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办证申请暨思想品德合格承诺书》扫描件至系统。
3.《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登记表》。通过线下办理免考的,须提交《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登记表》(以下简称免考课程登记表)扫描件;2021年以后通过线上办理免考的,无须提交免考课程登记表,系统会自动生成《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审核单(样表)》(以下简称免考课程审核单),当考生毕业办证资格审核通过后,自动生成毕业生电子档案存档。申请办理毕业证的每门免考课程均须有对应的免考课程登记表或免考课程审核单;申请办理毕业证没有使用免考课程的无需提交。
4.云南省自学考试实习(实验)考核合格成绩通知单。专科专业计划有实践性环节考核要求的、本科专业计划有论文要求的,提交云南省自学考试实习(实验)考核合格成绩通知单扫描件。成绩通知单须加盖申请毕业主考学校有关学院的公章,加盖其他印章的不予受理。
5.本人免冠彩色电子照片。按照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做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图像采集工作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20〕125号)文件要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右上部分打印本人彩色照片,即考生在管理平台内上传的电子照片。照片要求为近期(一般为毕业前一年以内)正面免冠彩色浅蓝色背景头像的电子图像文件,照片人像须居中,双眼须在同一水平线,耳朵须显露出来。照片文件规格为宽480像素*高640像素,分辨率300dpi,24位真彩色;应符合JPEG标准,压缩品质系数不低于60,压缩后文件大小一般在20KB至40KB;文件扩展名应为JPG。照片具体要求详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
注意:请确保所上传的照片符合要求,照片将用于毕业证制作和电子注册,具有高度严肃性,不得上传生活照、手机自拍照、过度美化美颜照等,否则审核不予通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如因考生所上传照片不符合要求导致学信网电子注册失败,需要重新提交照片进行注册的,一律不重新补打毕业证,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毕业申请时间
(一)课程合格成绩补录
11月20日9:00—30日16:00:需要课程合格成绩补录的考生,工作日到确认点申请课程合格成绩补录;所有成绩均在系统可查的考生,无需进行课程合格成绩补录。
(二)本科毕业前置学历审核
11月20日9:00—29日16:00:申请本科毕业证的考生,网上提交前置学历审核;申请专科毕业证的考生,无需提交前置学历审核;
11月20日9:00—30日16:00:前置学历系统审核不通过的考生,工作日社会考生到确认点、学分互认在校生到主考学校现场提交材料进行人工审核;
11月20日9:00—30日18:00:省招生考试院终审。
(三)考生网上毕业申请
12月1日9:00—4日16:00:考生网上毕业申请;
12月1日9:00—5日16:00:确认点网上初审;
12月1日9:00—8日16:00:主考学校网上初审;
12月1日9:00—8日16:00:州(市)招考机构网上复审;
12月1日9:00—2024年2月8日:省招生考试院终审;
2024年2月28日后:考生可自行登录教育部学信网进行学历查询;
2024年2月28日后:社会考生联系确认点、学分互认在校生联系主考学校领取毕业证。
注意:请考生注意申请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四、毕业申请条件
(一)考完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
(二)完成规定的毕业论文(设计)或者其他实践性环节学习任务,并取得合格成绩;
(三)所取得的学分达到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要求;
(四)课程免考符合规定,已办理免考手续,并完成缴费;
(五)省际转考转入云南省考生,须在云南省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的合格成绩;
(六)申请自学考试专升本(独立本科段)专业毕业的考生,须持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须前置学历审核通过;
(七)思想品德合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八)用于申请办理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的成绩,须在管理平台可查。
五、毕业申请说明
(一)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平台”进行网上申报,具体操作步骤可下载《考生使用手册》查看。通过本系统提交的申请均视为考生本人主动自愿申请,请注意保管好登录账户和密码,防止外泄,避免他用、混用、误用等导致上传信息错误。
(二)准考证号使用说明:
1.毕业所需考试合格成绩在2个及以上“12位(全数字)准考证号”的考生,在毕业申报前,用有关准考证号登录“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平台”,完成所有有关准考证号下的身份认证,再提交毕业申请,系统会自动关联已完成身份认证的准考证下的成绩。
2.毕业所需考试合格成绩在“13位(含字母)准考证号”的考生,成绩在毕业申请时可合并到“12位(全数字)准考证号”下,操作流程如下:毕业申请—考生信息确认—成绩信息确认—输入13位准考证—上传证明材料。
3.仅拥有“13位(含字母)准考证号”的考生,请在报名期间重新注册“12位(全数字)准考证号”,按第2条操作办理毕业证。
(三)考生在籍期间姓名或身份证号码发生变更的,需办理基本信息变更手续后再申请毕业(当次不受理毕业)。免考、毕业办证期间考生信息不可以修改,如需要修改请提前规划时间,请联系确认点咨询信息变更事宜。提交免考、毕业办证申请后,确认点不可以修改,如需修改请提前规划。
(四)同一层次同一专业已成功办理毕业证,无须重复申请;考生在主考学校取得的实践环节(证书课程、综合评价)成绩只能用于申请该主考学校毕业;免考取得的成绩仅用于办理云南省自学考试毕业证。
(五)考生提供的毕业审批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伪造、涂改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一经查出,即取消毕业办证资格,并按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请考生关注公告毕业申请时间,逾期未申请的本次将不再受理。
(七)考生可登录“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平台”查询毕业申请审核状态。
六、毕业证书颁发说明
(一)根据有关规定,毕业证书须在学历注册成功后发放。当通过学信网查询到学历信息后,联系确认点或主考学校领取毕业证及《毕业生登记表》。因前置学历信息不完整导致注册不成功的考生,应及时提供相应材料补齐信息,至学历注册通过后方可领取证书,否则将取消毕业办证资格。
(二)毕业证及《毕业生登记表》原件只颁发一次,如有遗失,不予补发原件。出现毕业证丢失的情况,考生携带身份证、《毕业生登记表》到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开具毕业证证明书。出现《毕业生登记表》丢失的情况,考生到申报毕业的确认点或主考学校查找复印。
(三)发现假毕业证书,当地招考机构应立即没收交云南省招生考试院鉴定后作出处理意见,并反馈给当地招考机构执行。情况严重的,须报当地公安、纪检部门查处。
(四)取得毕业证后,需要申请学位者,可向所取得毕业证书的主考学校提出申请,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由主考学校依据有关规定审核后授予。
七、联系方式
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业实践性环节考核、学习、论文答辩联系方式:
云南省自学考试毕业办证咨询电话:0871-65153949
请前往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网站
查看全文和具体附件
来源: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网站、“云南省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
编辑:李楠
海量资讯、精准解读,尽在新浪财经APP